2021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复习资料:刑罚的种类

【导读】2021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公基复习资料:刑罚的种类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事业单位考试网

新疆事业单位备考群:681028721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法律知识在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内容中有一定的占比,而关于刑罚种类的问题是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版块的经典问题,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刑罚的种类吧!

我国刑法典里面明确规定了,刑罚包括主刑附加刑两部分。其中主刑最大的特点就是只能独立适用,不可附加适用;附加刑既可依附主刑实施,也可独立适用。除此以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

主刑(5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3种)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隐藏考点】

1、管制刑期的折抵

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刑期的折抵

刑法典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举个例子】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的刑种是(   )。

A.剥夺政治权利

B.拘役

C.管制

D.有期徒刑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知识。

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故本题答案为C。

展开全文
新疆金标尺教育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