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博乐市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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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工作需要,博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为博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人口普查工作,共5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行为记录;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统计工作;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五)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户籍需为博州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博乐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1519711394@qq.com,也可直接带纸质版《报名表》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南城市直机关3号综合楼一楼博乐市统计局,咨询电话:付皖玉0909-2277105 15739526859。

(三)书面提交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见附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由博乐市统计局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研究聘用

经面试、考核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用。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等福利待遇:按照博乐市公益性岗位薪酬标准实行(缴纳社保)。

原标题:博乐市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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