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兵团四师西部计划招募80人,报名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5月15日,报名方式:线上报名,面试:视频面试。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报考。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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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团委计划招录80名西部计划地方专项志愿者,实施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到师市所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地方项目按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承担,责任主体为第四师项目办。地方项目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一、招募选拔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20年4月10日至5月15日,将本人简历(含姓名、性别、族别、政治面貌、籍贯、毕业院校、专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个人简介)投递至n4stw@163.com。(请在招募群中下载简历模板,按照要求报送)
报名条件: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 youth. cn)。中共党员,有志愿服务经历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录用。
选拔方式:通过网络视频面试进行选拔。
二、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意见》(中发〔2016〕79号)、《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的意见>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18〕97号)和《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一)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兵团高校之外的各省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五)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六)全国项目和地方项目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七)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三、资金保障
政策待遇构成
志愿者在岗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由志愿者基本工作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及受援单位补贴等构成。同时,志愿者到岗后,享受统一购买的意外伤害综合保障险。
1.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同城同待、同工同酬的原则,依据团场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统一确定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双一流”高校(石河子大学和塔里木大学参照执行)的毕业生每月增加100元工作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师市财政承担。
2.全面落实社会保险等政策待遇。西部计划地方专项志愿者在岗位服务期间,参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为志愿者落实各项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师市统筹承担,纳入师市年度财政预算,个人缴纳部分由各单位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原则上由各团场项目办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志愿者社保账户、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确保志愿者到岗3个月后将社保卡发放到位。在岗的大学生志愿者参保范围为五项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新疆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并按照年度标准逐年增长进行调整。
3.加大其他保障力度
(1)各基层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配备基本生活设施。
(2)各基层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报销初次来疆交通费(不含机票、火车软卧)。在岗服务满1年以上的,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报销探亲交通费1次(不含机票、火车软卧)。
(3)各类支教人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其他志愿者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每年可累计享受20天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正常发放。
(4)商业保险,师市项目办按照350元/人/年的标准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管理服务工作
志愿者到服务地后,各团场项目办要加强志愿者管理工作。各团场项目办可通过岗位调整等方式,促进人岗相适。
1.岗前培训:志愿者报到后,各团场项目办必须对志愿者进行有关本地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共青团有关工作业务、基层工作安全教育、志愿者日常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志愿者尽快了解、熟悉当地的人文环境以及风土人情,尽快了解并融入新的集体、新的工作。
2.试岗定岗:志愿者到岗后,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按需设岗”的原则进行岗位安置,实行“先试岗后定岗”制度,试岗期满3个月后定岗。
3.岗中培训:在每年12月—次年3月期间,师市团委、项目办按照实际情况需对在岗志愿者进行岗位中期培训,帮助在岗志愿者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全体在岗志愿者参加培训。
4.岗位调整:志愿者原则上应按照招募时所签订的单位上岗服务。但由于工作、生活等相关因素可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服务试岗期间,服务单位不满意志愿者表现,可向师市项目办提出调换志愿者或者退回志愿者;志愿者由于无法适应工作、生活环境,可向师、团项目办提出调岗申请,在本师进行岗位调整。新单位试岗期顺延3个月。
(2)在岗服务期间,师市团委、项目办报兵团项目办批准后可按照实际需求对志愿者进行岗位调整。
联系人:谢梦龙、多力肯·沙仁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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