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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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东方公司作为一家有限公司,且设立了监事会。下列哪一项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  )

A.代表十分之一以上民主权的股东

B.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C.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D.监事会

 

答案&解析

【金标尺答案】A。本题考查公司法。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据此,B、C、D项均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A项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故本题答案为A。

【注意】本题为选非题,请考生注意题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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