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巴州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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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缓解执勤实力需求,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3年6月15日至1986年6月16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的男性。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退伍军人、原消防救援队伍(含合同制消防员)人员、驾驶员岗位人员优先。

5、民族不限;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3、在职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4、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6日-6月17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

(二)面试时间

2021年6月19日上午10:00至14:00。

(三)体能测试时间

2021年6月19日下午16:00至19:00。

(四)政审、体检时间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公示时间

体检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表》(附件一)。

五、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和硕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人:王涛

咨询电话:0996-562611918699631357

(2)报名需提供材料

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二)、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合同制驾驶员岗位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有原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人员,开具原单位工作证明。

3)资格审查: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和硕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和硕县人社局六楼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加2分。

6)退伍军人及原消防救援队伍(含合同制消防员)人员加5分。

(三)体能测试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体能测评入闱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

(四)政审

按照体能测试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考生须填写《和硕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审表》并提交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公示

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以合同形式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6]33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武警消防部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行[2012]518号)要求,工资待遇参照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薪资待遇执行,新招聘合同制消防员高危补助每月500元。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它

1.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聘的主要费用包括:报名、面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15元,面试费用40元,体检费用按照当地体检医院规定费用执行。

2.本《简章》由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和硕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13565033999

附件:

1.《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表》.xls

2.《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xls

3.《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4.《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审表》.xls

原标题:2021年和硕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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