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将于7月7日开始,7月12日结束,将于9月16日举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笔试)时间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户籍在新疆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生须在毕业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仅可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仅可在二年级报考)。在校生学籍及学历信息,由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确认后报考。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日期:7月4日,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短信验证;
报名时间:7月7日10:00—7月12日20:00;
缴费截止时间:7月12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9月11—16日;
考试日期:9月16日;
笔试成绩公布日期:11月8日。
2.报名流程。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公布了考试政策文件、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并熟悉。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报名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网上审核→审核通过→③自助缴费→缴费成功→报名成功。
3.报名注册。符合笔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前在网上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7月4日),再进行网上报名。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登录教资网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4.报名审核。笔试报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自治区将及时完成考生填报信息规范性审核(规范性审核仅对考生应填报项目是否齐全、电子照片信息是否符合要求、户籍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信息进行审核)。报名时,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报名信息,并再次按照报名流程重新提交信息等待审核,超过审核期限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的报名信息将无法更改。
5.照片格式。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后上传)。
图例:
(二)考区选择。根据自治区和兵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排,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共设17个考区,考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户籍或居住证在新疆(含兵团)的已毕业人员,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报考。驻疆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报考。
考生应按照报名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审慎选择笔试科目及考区,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报考科目及考区等信息。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缴纳考试费。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笔试考试费标准为55元/人·科次。考生应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系统提示及时完成报名缴费,逾期(7月12日24时前)未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其他事宜
(一)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二)禁止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替代考生报名。考生须如实填报注册、个人、考试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请务必认真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考区、报考学段及科目等关键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因考生个人或委托他人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成绩无效或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期间考生如遇到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资格审核技术咨询电话:18363992110;
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
报名相关政策咨询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见附件2)。
以上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开通(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笔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本公告内容,仅限本次教师资格笔试期间适用。
附件:1.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16日
原标题: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公告
来源:https://www.xjzk.gov.cn/c/2023-06-16/4915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