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巴州库尔勒地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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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的要求,现将库尔勒地区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同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

(一)具有库尔勒户籍或者持有库尔勒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二)在库尔勒全日制普通中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就读学校的);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库尔勒地区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库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库尔勒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我州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

不受理以下情况人员的申请:同一申请人一次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考试要求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毕业学科门类一致的教师资格种类。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以及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仅笔试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3.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笔试)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照教育部安排,受疫情影响的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笔试、面试成绩仍有效)。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统一安排,2021年春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网时间为:4月26日—6月1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地区认定工作。结合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库尔勒地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1年4月初,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宣传,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媒体宣传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告知申请人网上报名程序和具体工作安排。

(二)2021年4月28日至5月14日,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按照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库尔勒地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库尔勒市教育局。

申请人应如实完善个人信息,下载《个人承诺书》,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大头贴和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得使用)。

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以红色字体提示“报名成功”,同时生成报名号。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信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学籍信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如验证不通过,则按以下步骤操作,且在现场确认时出具原件:

①“普通话证书信息”验证不通过,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②“学历学籍信息”验证不通过(含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③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三)2021年5月1日至5月15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体检者须到指定的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巴州人民医院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者可携带一张1寸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直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领表体检,也可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从医院取回,当次有效,体检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请体检者根据报名确认点自行在表左上方标注“库尔勒市教育局”或“巴州教育局”,方便认定机构取回)。

(四)2021年5月17日至21日,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申请者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及缴费。现场确认地点: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5号市教育局窗口);

(五)2021年5月29日或30日,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2021年5月30日;

测试地点:库尔勒市第二十二中学(库尔勒市新城街道院后);

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申请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2021年6月1日至5日,网上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七)2021年6月6日至6月10日,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及认定工作总结。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按要求整理以下申报材料,装入自备的牛皮纸档案袋,左上角按列标注“网报号”、“姓名”、“身份证号”、“申请级别(初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学科”。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为A4幅面,需提交的材料如下:(经在线核验通过的材料,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1、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非本地户籍需提供有效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申请);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提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回,当次有效);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

8、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或方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审核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所提供的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库尔勒市教育系统内的教师需加盖库尔勒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公章;其他社会人员加盖库尔勒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师范毕业生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所有申请材料涂改无效。

3)所有申请材料上的姓名用字必须和身份证姓名用字完全一致,否则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为无效证件。

4)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关于费用

(一)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

1、报名费10元/人;

2、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费180元/人。

(二)体检费:认定机构与当地卫生部门协商确定。

库尔勒地区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确认点: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5号库尔勒市教育局窗口,联系人:徐俪芳,联系电话:0996-2013121。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库尔勒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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