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春季伊犁昭苏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教师资格证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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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现将2021年春季昭苏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在昭苏县申请相应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的中国公民(不含兵团);
(二)持有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人员;
(三)就读于疆内、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昭苏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在昭苏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在昭苏县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昭苏县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在昭苏县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
(六)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种类在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范围内。
不受理以下情况人员的申请:同一申请人一次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考试要求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毕业学科门类一致的教师资格种类。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不一致以及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者。仅笔试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3.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按照教育部安排,受疫情影响的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笔试、面试成绩仍有效)。
三、受理申请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21年4月26日8:00点—5月14日23:00点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每天的开放时间为7:00—24:00(因特殊情况中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
(二)申请注册:进入网报系统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仔细阅读“须知”,再从“报名”端口进入,认定系统逐一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认定申请。注:请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进行操作。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至5月20日;
2.现场确认地点:昭苏县行政服务大厅西厅21号窗口;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还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
(4)普通话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非师范类申请人员提供2018年以来自考《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7)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全部合格的查询截图;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与网报照片保持一致(网上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B);
(9)牛皮纸档案袋1个。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通过现场确认并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所有申请人员;
2.测试方式:测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办法。(10--15分钟);
3.测试内容:自备三个课题(其中小学为4-6年级教案,幼儿园为五大领域任选三个课题,打印稿或手写稿)与所申请教师资格相对应学段、学科教案交专家评审组抽取其中一篇讲课。所准备教案出自的学段与所申请教师资格学段不一致或教案数量不足3份的,不予参加讲课;
4.测试时间:2021年5月22-23日(拟定);
5.测试形式:采取网络线上面试方式进行;
6.其他事宜:昭苏县2021年春季钉钉网络面试群,在现场确认时,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分学段、学科进群。
网络面试登陆,面试设备、环境准备及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昭苏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昭苏县教育局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公告》(5月15日之后查看)。
(五)教师资格证体检
能力测试通过后,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全体人员,统一安排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进行。
体检地点:昭苏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时间:2021年5月24日(拟定)
体检要求:空腹,持身份证和1寸照片
(六)收费
1.师范类毕业不在岗、跨学段、跨学科、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成人、电大、自考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员、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未参加面试的、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共计190元,其中报名费10元,测试费180元。
2.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七)政审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前往本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八)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
昭苏县教育局将对通过现场确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政审的申请人统一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发放时间:2021年6月15日(拟定);
发放地点:昭苏县教育局317办公室;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以上时间若有变动,人事股工作人员将提前3日电话通知申请认定人员。
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昭苏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联系电话:0999-6025870
联系人:特老师、丁老师
温馨提示:
1.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同时或先后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含异地);
2.申请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参加测试和体检,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申请人因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已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即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5.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产检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原标题:昭苏县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