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第二医学院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学院定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前身为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依托新疆医科大学综合办学优势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21年1月,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学院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护理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以及公共事业管理等11个专业,面向全国2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学院规划总面积1100余亩,总建筑面积超过24万平方米,教学条件和服务设施达到国内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今后学院将坚持“立足新疆、服务西部、辐射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定位,努力把学院打造成为在西部具有一定影响力,办学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区域性本科医学教育高地。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高层次人才54名,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1年度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事业单位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待遇
(一)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税前年薪:在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硕士研究生不少于20万/年,博士研究生不少于30万/年,副高级职称不少于40万/年,正高级职称不少于50万/年。
(三)纳入克拉玛依市引进人才范围,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硕士研究生两人一套,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一人一套。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四)应聘教师岗位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高考为民考民的考生还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或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合格证书。
(五)应聘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或相近;应聘医学类岗位的人员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
(六)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
(七)具有高校教学经验者优先考虑。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三)报名所需资料:
将下列材料以按照顺序排列打包,并以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1975991689@qq.com。未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报名无效。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3.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
4.《新疆第二医学院2021年度应聘人员花名册》(附件2)。
5.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简历中提及的论文及科研等学术资料电子版原文或佐证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0990-7564844、18709901087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3)。
八、试讲、结构化面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试讲、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总成绩60分为及格。通过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毕业生与我院签订三方协议或书面协议。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协议。
九、政审、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来学院报到并参加政审及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进行替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学院研究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将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新疆第二医学院新入职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招聘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990-7563402
十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原标题:新疆第二医学院2021年度招聘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