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乌苏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补充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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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和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制度有效衔接,统筹考虑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师公开招聘等工作情况,乌苏市特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补充报名工作,现将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持有乌苏市居住证者,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且在乌苏市居住时间不少于一年;

2.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或在岗教师,可凭学校出具的证明申请认定。

二、考试要求

1.参加2021年4月自治区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但未能报名或未能参加当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者,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可进行认定;

2.受疫情影响,未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新疆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或在岗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毕业学科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科门类一致的可直接认定,不一致或在校期间成绩中没有教学实习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且成绩合格;

3.受疫情影响,在2021年上半年参加普通话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能及时取得普通话证书影响报名的人员,如其他条件符合,可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认定;

凡考生提供的材料一律以官网查询结果及相关单位复核结果为准,核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时间安排

(一)网报时间:

6月10日至6月20日00:00-20:00

(二)体检时间:

网报成功,资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即可自行体检

(三)现场确认时间:

1.乌苏市本地现场确认时间(学前、小学、初中):

2021年6月21日10: 30-14:00

2.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6月28日10: 30-14: 00

(四)现场确认地点:

1.乌苏市本地现场确认地点(学前、小学、初中):

信江路004号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人事办公室。

2.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现场确认地点:

塔城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办公室(师资管理),6月23日到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人事办公室先行确认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6月27日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地点:乌苏市第五中学实验楼

人:马文彬

联系电话:0992-8520130

乌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8日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乌苏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xjws.gov.cn/zwdt/ggtz/content_7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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