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0年五家渠市人民陪审员补选2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网获取。
为充分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五家渠垦区法院部分人民陪审员任期即将届满的实际情况,经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五家渠市人民法院共同研究决定,在五家渠市公开补选一批人民陪审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选名额
五家渠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拟补选人民陪审员22人。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补选人民陪审员18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补选人民陪审员4名。
二、补选范围
五家渠市市区、101团、102团、103团。
三、补选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权利义务、法律保障及任期
(一)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法律保障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三)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五、补选程序
(一)补选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方式进行。
1.随机抽选: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也可直接向司法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①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报名时间。本人持相关资料到所在辖区司法所进行现场登记,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10日。
②需提交资料。推荐表或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和电子照。
(四)资格审查
对于随机抽选的候选人和被推荐及本人申请人民陪审员的公民,由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依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五)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个人申请或者组织推荐人数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和被推荐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
(六)任前公示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人民法院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任命并向社会公告。
(八)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人民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组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六师五家渠市公安局、五家渠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又文 联系电话:0994-5718328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20年五家渠市人民陪审员补选公告